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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项目用电安全,制定本规范作业指导。
1.2适用范围: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及房屋建筑,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
二、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
2.1 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应在现场勘测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位置及线路走向后进行,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 进行施工现场用电容量统计;
4 进行负荷计算;
5 选择变压器;
6 设计配电系统和装置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电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设计防雷装置;
5)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7 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2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2.3 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编制及变更时,应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4 临时用电工程应经总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同时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三、配电系统
3.1TN-S系统
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3.2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
3.2.1 导线要求和保护接地
3.2.2 保护接地导体(PE)和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上严禁装设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保护接地导体(PE)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3.2.3 导体绝缘层颜色标记不应混用和互相代用,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相导体 L1(A)、L2(B)、L3(C)相的绝缘层颜色依次应为黄色、绿色、红色;
2 中性导体(N)的绝缘层颜色应为淡蓝色;
3 保护接地导体(PE)的绝缘层颜色应为绿/黄相间。
3.3 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选择
3.3.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的一般要求》GB/14048.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 的规定。
1 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应大于 0.1s,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与额定剩余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 30mA•s;
2 末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剩余电流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3.3.2 配电装置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类型的选择应与负荷相适应,其极数和线数应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3.3.3 配电装置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选用所有电源相数同断开同时合闸,工作零线不得直通,
四、配电装置
4.1 配电装置和设置
4.1.1箱的距离不应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4.1.2 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
4.1.3 分配电箱内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箱应分设。
4.1.4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0.8m~l.6m。
4.1.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保护接地导体(PE)应做电气连接,不得外露在配电箱外面插座插头带电插拨。
4.2 配电装置的电器选择
4.2.1 总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有可视断开点隔离功能以及短路、过载、断路器功能。电器装置设置规定:
1 当分路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应具有可视断开点带隔离功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剩余电流保护功能时,可不设短路、过负荷保护电器;
4.2.2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有一个连接点,且不得断开电路。 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
4.2.3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断路器、分路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有可视断开点,隔离功能和过载,短路、保护电器应具有可视断开点带隔离功能。设置,
4.2.4 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短路、过负荷保护电器,以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当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同时具有短路、过负荷、剩余电流保护功能时,可不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电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具有可见分断点,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4.2.5 开关箱中容量大于 3.0kW 的动力电路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启动控制装置。
4.2.6 开关箱电源进线端不得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4.2.7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五、配电室及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5.1 配电室
5.1.1 配电室应靠近变压器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5.1.2 一级配电箱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做电气连接。配电室内配电柜的操作通道应铺设橡胶绝缘垫。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
l 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3 级。
六、焊接机械
6.1 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2 交流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其电源进线处应设置防护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
6.3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 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中性导体。
6.4 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应穿戴防护用品,不得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七、照明
7.1 一般规定
7.1.1 在坑、洞、井、隧道、管廊、厂房、仓库、地下室等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或需要夜间施工的场所应设一般照明或混合照明。
7.2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潮湿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AC 36V;
说明:
1.带乘余电流保护断路器工作零线直通时三相不平衡时工作零线有110 V危险电压,一但未端岀现漏电就会一条线漏电开关跳闸包含一级电箱,夜间施工会一片黑。
2选用有可视断开点带隔离功能断路器电箱总开,线路出现固障时断路器跳闸,固障处理好将断路器合上,如用熔断器式隔离开时做总开或分路隔离开关出固障看不出来,容易造成缺相,线路固障严重还会产生火灾。
资料来源:建设施工安全
整理上传:锐信工程管理部 张玉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