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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66823105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措施,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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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草案)》的通过,再次明确“抗震支吊架”等抗震措施在建筑工程中的强制性。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起到强大的监管作用。
∨尽管在建筑工程中,抗震支吊架已开始强制使用,但是很多工程朋友对此还比较陌生,因为一直以来在设计中很少考虑抗震,抗震支吊架也较少用过。但是今后情况不一样了。
重点内容:
出台历程
没有设置抗震支吊架的,可能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需要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对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测,并在加固前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PS:已建成的工程一个也不能少,改造将成为下一个经济增长点)
施工单位违反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4%罚款;工程不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负责返工、加固,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工程抗震性能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工单位未取样送检或者使用不合格隔震减震装置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隔震减震装置属于主体结构施工,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或者在工程显著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等方式,公示抗震加固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送审稿)》,后报请国务院审议。
司法部收到此件后,多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实地调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关于勘察、设计和施工一是:规定建设工程应当避开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确定的危险地段。二是: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施工、监理、隔震减震装置生产经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各方责任。三是: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一般房屋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鉴定与加固、维护一是:明确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二是:规定对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测,并在加固前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三是:抗震加固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公示抗震加固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四是:规定对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标识进行检查、修缮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施工、鉴定、加固、维护及其监督管理。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设工程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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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抗震支吊架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其中明确规定了抗震支吊架的设计与使用。该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也意味着自此之后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要考虑抗震支吊架了。
何为抗震支吊架?
抗震支吊架是用于支承水管、风管、桥架等机电管线设备并提供抗震支撑的支吊架产品。
依据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抗震支吊架的定义是: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抗震支吊架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依据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抗震支吊架是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采用成品构件,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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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需要使用抗震支吊架?
依据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第1.0.4条(强条)规定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3.1.6条条文说明规定了需进行抗震设防的内容:①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②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③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系统;④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第3.1.8条规定穿过隔震层的建筑机电工程程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方式,并应在隔震层两侧设置抗震支架。
第4.1.2.1条规定8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50m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直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采取抗震动措施。
第4.1.2.3条规定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其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要求设置抗震支承。
第5.1.2.4条规定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大于等于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
第5.1.3.3条规定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0m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
第5.1.4条(强条)规定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第5.1.5.4条规定重力大于1.8kN的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不宜采用吊装安装。当必须采用吊装时,应避免设在人员活动和疏散通道位置的上方,但应设置抗震支吊架。
第6.1.1条规定内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管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第6.2.8条规定在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物内,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抗震要求,在适当的间隔设置抗震支撑。
第7.1.2条规定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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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相关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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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专篇
一、方案依据
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3、《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
4、国家、省、市现行的其它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方案范围
1、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
2、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平方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0米的风道。
三、方案要求
1、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9米,纵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18米;
2、管道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撑,抗震支撑间距超过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中间增设抗震支撑。
3、水平管线在转弯处0.6m范围内须设置侧向抗震支撑。
4、门型抗震斜撑必须至少由一个侧向支撑或两个纵向支撑组成。
5、实际间距需经计算进行调整。
6、节点分布需考虑管径转变和旁通等因素。
7、荷载及长细比将影响节点分布。
四、抗震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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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篇
一、方案依据
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3、《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
4、国家、省、市现行的其它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方案范围
1、室内大于或等于DN65给水、排水、消防水。
2、8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50米,直线长度大于100米管线。
三、方案要求
1、室内大于或等于DN65给水、排水、消防水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12米,纵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24米;柔性桥架上述参数减半。
2、管道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撑,抗震支撑间距超过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中间增设抗震支撑。
3、水平管线在转弯处0.6m范围内须设置侧向抗震支撑。
4、门型抗震斜撑必须至少由一个侧向支撑或两个纵向支撑组成。
5、实际间距需经计算进行调整。
6、节点分布需考虑管径转变和旁通等因素。
7、荷载及长细比将影响节点分布。
四、抗震解决方案
电气专篇
一、方案依据
1、《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3、《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
4、国家、省、市现行的其它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方案范围
1、开关柜、配电及控制柜(屏)直流屏等电气设备采取防柜(屏)内电气松动、滑动、倾倒、震脱等抗震措施。
2、柜(屏)间连接的硬母线、接地线等,在通过建筑物防震缝、沉降缝处,加设软连接。
3、15kg及以上的电缆桥架和多管共桥架系统,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
三、方案要求
1、刚性电缆桥架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12米,纵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24米;柔性桥架上述参数减半。
2、桥架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撑,抗震支撑间距超过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中间增设抗震支撑。
3、水平管线在转弯处0.6m范围内须设置侧向抗震支撑。
4、门型抗震斜撑必须至少由一个侧向支撑或两个纵向支撑组成。
5、实际间距需经计算进行调整。
6、节点分布需考虑管径转变和旁通等因素。
7、荷载及长细比将影响节点分布。
四、抗震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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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建筑工程要参
整理上传:锐信工程管理部 张玉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