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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每起事故真相,遏制事故频发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讲之十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讲的第十个话题就是每一起事故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真的搞清楚了吗?
“防风险、除隐患”最终目的是要“遏事故”,这里所说的“遏事故”是指遏制事故的频繁发生。实际上,事故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实现“零事故”目标其中包括实现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零”目标,但是以当前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方法来看很难遏制同类事故的频繁发生,原因在于当前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发生了严重的偏离。
看一看当前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几乎很难从事故报告中看到真正的事故原因,而是一大串事故追责的建议名单,事故调查的目的已变成追责或避免追责,而不是防止同类事故再度发生。从连续不断的大爆炸事故、塔机倒塌事故、施工坍塌事故、火灾事故可以看出,遏制同类事故发生已经失效,我们现在已陷入发生事故后追责,然后大检查,大检查后甚至在大检查中同类事故又在发生的怪圈。
真的,谁都难以保证在“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活动中,不会再发生重大事故的发生。因为“遏事故”的关键不在于“防风险”而在于“除隐患”,这里所指的“除隐患”绝不是当前各地上上下下开展的隐患排查政治活动,也不是每起事故发生后追责所涉及到的那些隐患或原因。
事故发生后追责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追责是否真的追到事故的根源。目前发生事故的追责只是为追责而追责,不是从造成事故的根源去找原因。许多事故原因被片面的追责所掩盖,真正的隐患不除,事故再度发生就难以避免。
能否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关键还是在于调查事故目的、调查事故方法,甚至包括调查事故组织者和调查人员。实际上当前许多事故调查的调查事故组织者以及调查人员在不同程度上与事故本身有着直接的关联,有可能就是事故的责任人之一,如果让与事故责任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是不可能揭示到与事故有关联责任的调查部门和人员在事故中责任,所以深层次的问题是很难被揭示出来的,这可能就是事故原因不能完全揭示的真正原因所在。当前,许多事故调查时调查组成员都带着如何避免涉及到与其利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的任务参与调查的,因此在调查时尽可能地回避与其利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甚至包括本部门的责任。像这样的事故调查能够真正地找出事故原因吗?几乎是不可能的!
只有在无利益关系情况下,认真揭示每一起事故的真相,才能遏制事故的频繁发生。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关键在于“除隐患”,这个隐患绝不是当前我们已经看到的那些一连串的隐患清单,这些隐患清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不是隐患而是明患了,现在各地上下开展的隐患大排查实际上就是在大家已知道的隐患(实际上是明患)上做文章,根本触及不到真正的隐患,真正的隐患是在我们没有意识到或已经意识到不愿说出的那些隐患,要揭示这些隐患唯有在无其利益关系情况下才能勇于揭示。
因此,建立独立的第三方事故调查应当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资料来源:安全论坛
整理上传:锐信工程管理部 张玉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