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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营造安全生产大环境上下功夫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讲之七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讲的第七个话题就是为何企业不能很好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企业不能很好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原因首先在于社会大环境问题,如前面所提到的6个方面问题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至今难以正确处理,造成了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与监督监管方式的错位,让我们再重新回顾这几个问题中存在的错误认识(见本论坛关于“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讲前六个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目的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安全生产定义不清、概念扭曲,目前已简单地把安全生产归纳为死人与不死人的问题,或是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问题,安全生产片面性的认识使得安全生产管理变得狭隘;
二是“安全生产方针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我国长期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形成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被片面解释,未能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统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核心被“综合治理”的提法冲淡,人们在理解安全生产方针上无所适从;
三是“安全生产主体究竟是谁?”的问题,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未能得到真正的确立,还在过去的管理机制中打转,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还停留在口号上,政府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局面难以改变;
四是“安全生产监督权力究竟有多大?”的问题,在简政放权大形势下有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权力不仅没有减弱或缩小反而在加大,不能依据《安全生产法》在有限的“权力清单”中履行其职责;
五是“为何安全生产第三方作用得不到发挥?”的问题,“去行政化”要求难以落实,行政管理部门不愿放手、第三方服务机构角色不分,既想充当监管者、又想“当家做主”过过瘾,第三方要么没有政府“光环”几乎寸步难行,要么借助于政府“威力”强行开展所谓的服务;
六是“安全生产红线究竟在哪?”的问题,安全生产条件这道红线已被淡忘或忽视,得不到有效的监管,目前几乎在安全生产条件监管失控下实施所谓的安全生产管理或监管,能有不出事的?!
......
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很难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良好环境,是造成了企业不能很好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重要外部原因。
另一方面,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内部原因去分析,企业本身都不知道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究竟有哪些,在企业贯彻宣传《安全生产法》基本上就是一种形式主义或走过场,即使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还是不知道安全生产职责是哪些、如何去履行。这可能是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少企业是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出不出事完全再拼运气。就是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知道安全生产职责且按照职责履行了,但是只要一旦发生事故照样得不到“履职照单免责”。所以,形成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也是一个样的错误认识。
由此看来企业不能很好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即使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内部原因,也与当前安全生产大环境脱离不了干系。
因此,在今年安全生产月“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讲活动中,除了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外,还应多宣传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更应在营造安全生产大环境上下功夫,加大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的同时更应转变安全生产监管理念、改变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做到全社会上下依法科学地开展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资料来源:安全论坛
整理上传:锐信工程管理部 张玉厚